1. 使用本人醫療保障憑證辦理住院手續,不得冒用他人醫保卡。住院期間需按規定進行智能核卡,確保“人卡相符”。
2. 本院為一級綜合醫院,住院期間符合醫保目錄規定的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。職工基本醫保住院支付比例為94%,退休人員為95%,居民基本醫保住院支付比例為92%,年滿60歲及以上人群支付比例為95%。
3. 住院起付線:首次住院200元,二次及以上住院100元。
4. 如有不符合醫保支付的項目需自費,請配合醫護人員簽署自費同意書。
5. 出院帶藥不得超過7天用量,不得帶檢查、治療等項目出院。
6. 因工傷、由第三人負擔的費用等不得使用醫保。